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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职扩招退役军人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9-06-03 15:19

  一、招生对象

  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对象包括符合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遍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退役军人;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不再参加此次专项报名。

  二、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承担本次扩招和培养任务的学校以优质公办高职院校为主。招生专业按照“社会急需、适合培养、易于就业”的原则,优先考虑养老、护理、家政、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焊接、汽车维修等在当地就业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有关高职院校2019年高职扩招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定后下达。

  三、考生报名

  参加高职扩招的考生应先进行高考专项报名。专项报名结束后,再按照高职院校规定报考并参加考试。

  报名工作根据不同报考对象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报名对象为2019年以前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29日17:30,报名地点:青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317—4022260。

  考生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以及高职院校分类确定的录取标准、分类制定的教学安排等内容,自主确定本人报名身份,一经确认,不再更改。报名时,考生应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报名所需材料到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并由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由乡、镇或办事处)对本人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

  第二阶段:报名对象为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2019年度退役的军人,报名时间安排在10月底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与第一阶段任务分工相同。具体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退役军人须回户口所在地县、区招生办报名。

  四、体检

  报考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退役军人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自定。退役军人考生要按时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试形式和内容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采取高职院校单独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退役军人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高职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

  六、考试时间

  根据两个阶段的报名时间,相应安排两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分别在7月和11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高职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试结束后,高职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时间和方式,向考生发布考试成绩,公布成绩复核方法,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并进行成绩复核。

  七、录取

  录取工作由高职院校负责。高职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经高职院校审核通过,均可由该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九、教学管理

  1.入学时间。在7月份参加考试并被录取备案的考生于9月份与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一同报到入学。在11月份参加考试并被录取备案的考生于2020年春季随同2019级高职(专科)学生在第二学期初入学报到。

  2.教学安排。退役军人录取后,可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实行弹性学制。

  3.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4.学费补贴。根据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标准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

稿源:青县周报
编辑:董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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