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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黑恶”犯罪亮剑——我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时间:2018-11-30 10:45

  李文铭 通讯员王国胜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作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着力点,加强领导、强势开局、持续发力,重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取得显著战果。目前,共打掉恶势力集团1个,抓获11人,破案4起。打掉恶势力团伙3个,抓获14人,破案9起,批捕13人,移送起诉10人。打掉一般团伙13个,涉案77人,抓获59人,批捕49人,移送起诉31人,破案29起。

  剑有所指,重点突出行业领域犯罪

  坚持以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一方、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等10类案件为重点,边摸排边取证边打击,建立了线索摸排定期督导和线索上报“周通报”工作机制,对单位部门上报线索情况列队排名予以通报,并将线索摸排情况纳入专项斗争年终考核重要指标,层层严明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线索摸排上报工作落地见效。严格落实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对一经查实的案件线索立即落实举报奖励,有效激发了广大群众举报黑恶线索的积极性。

  联手作战,凝聚打击强大合力

  坚持多部门联手作战,聚集起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县公安机关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深挖违法犯罪线索,采取设立举报、深入摸排侦查等措施,搜集获取证据,不断加大对黑恶在逃人员追捕力度;检察机关开通举报专线,受理涉黑恶案件线索,并深入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走访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及黑恶背后保护伞线索;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依法从严惩处,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及追缴、没收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扫黑与毁“伞”同步推进,以“零容忍”“无禁区”的鲜明态度,对涉黑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组织部门对全县村“两委”干部进行了3轮涉黑涉恶和违法犯罪前科问题排查,为全县农村“两委”班子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保证,基本实现了“能换届、换好人、不出事”的目标。

  机制引领,铲除黑恶犯罪土壤

  坚持对全县近几年办理的涉黑涉恶类犯罪案件和轻伤以上类鉴定处置情况开展倒查,并从中摸排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保护伞”线索;对于涉黑涉恶问题施行打击和综合整治,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引入第三方群众测评机制,科学制定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及时回应群众期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得到群众认可;在全县“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媒体及普通群众中聘请了人民监督员,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和监督。与此同时,还启动了“一案三查”机制,严格执纪问责。

  深入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

  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做深做细宣传工作的通知》,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各级各部门深入重点行业领域、村街住户加强宣传讲解,解疑释惑,并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广播电视传统媒介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新媒介作用,全方位、立体化进行广泛宣传,不留任何死角死面,力求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目前,全县共计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条幅3300余条,粉刷标语750余条,悬挂大型标语牌匾160余块、道旗式宣传牌600余幅;印制宣传单20万份,全部发放到人到户。全县460余辆出租车、公交车和150余家沿街企业、商户电子屏持续滚动播发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字幕,村街大喇叭持续广播扫黑除恶内容,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移动客户端持续推送扫黑除恶相关信息,全县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铺天盖地的宣传态势,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稿源:青县周报
编辑:董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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