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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通报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时间:2018-08-21 16:33

    本报讯(通讯员王世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县自6月开展为期半年的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对27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顿。近日,县住建局对通过检查发现存在典型问题的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通报。

    1、河北百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县分公司开发的公园名著项目:未按要求将商品房销控表在销售现场公示,而是在二楼办公区公示;未按要求在城区发布的户外广告中载明预售许可证号,同时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发布“百丰和园”项目广告。其中广告违规行为线索已移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泰合隆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天鹅堡项目:销售现场未公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销控表中未公示预售商品房价格;代理销售机构营业执照未公示。其中价格未公示问题线索已移交县发改局。

    3、河北隆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西岸国际项目:销控表中未按照要求公示房源的价格,此问题线索已移交县发改局。

    4、沧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凯德庄园项目:销售现场未按要求将销控表上墙公示,而是临时摆放。

    5、沧州华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县分公司开发的易居城项目:销售现场公示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为空白文本,未按要求进行填写;未公示物业用房配置信息。

    6、沧州华凯集团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县分公司开发的华府庄园项目:未公示物业企业资质证书、物业用房配置信息;未公示在售车位信息。

    7、泰合隆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金水湾项目:销售现场未按要求公示项目容积率、绿化率、房屋性质、车位配比率等信息。

    8、沧州天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设立天虹家园接待中心,已责令关闭。

    9、泊头新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县分公司开发的东方丽都(凯悦城)项目:销售现场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没有附件信息;未张贴住建局《无证购房风险警示》;未公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10、沧州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吉祥大成项目:销售现场未按要求将销控信息制作成信息公示栏上墙公示。

    以上问题都是销售违规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要求各开发公司对照问题,查漏补缺,规范信息公示,严格整改到位。县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整顿力度,对不按要求整改、搞敷衍了事或屡罚不改的,将采取停业整顿、暂停或取消网签网备资格、行政处罚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稿源:青县周报
编辑:董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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