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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执法 青县法官半小时办妥一起案件
时间:2018-06-29 11:53

  长城网沧州6月25日讯(通讯员 晓清)“谢谢法官!万万没有想到你们办案子的速度为么快,半个来小时就把我们要求的事儿办妥了。”6月22日下午,记者在青县法院执行局见到,一对夫妻一边向法官鞠躬道谢,一边将绣着“公正执法清正廉洁,执法如山雷厉风行”字样的锦旗送到法官手里。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10年来自献县的汪女士,在青县同聚祥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聚祥)购买了一套商铺,委托同聚祥代管商铺租赁他人。双方合同规定,汪女士除去交给同聚祥管理费之外的款项,全部归汪女士所有。一连4年,双方合作经营都很顺利。但是自2015年9月至2017年9月24日,商铺租金36800元全部被同聚祥扣留,汪女士没有拿到应得的租金。汪女士多次向同聚祥讨要欠款,同聚祥却以种种理由拒还欠款。

  2017年10月12日,汪女士一纸诉状将同聚祥老板告上了法庭。青县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经营委托协议书,是双方意愿的真实表示,合法有效。原告委托被告经营管理,被告人向原告支付款项,应为租赁关系。租赁经营的房屋所有权系原告所有,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给予原告租金的义务。因此,原告要求被告给付租金及利息的主张,应当给予支持。

  2017年11月22日,青县法院判令被告同聚祥在判决生效10日内给付原告36800元租金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60元也由同聚祥承担。

  时间过去半年,同聚祥仍然没有偿还原告欠款。为尽快讨还欠款,2018年5月25日,汪女士申请青县法院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同聚祥并没有积极还款。6月20日,汪女士得到一条重要线索,立即报告给办案人员:某公司有一笔到期的债务款即将汇入同聚祥账户,请求法官前去执行。接到汪女士的电话,执行庭王建团队的刘建民、白海龙立即赶到这家公司,经过核实,该公司确实与同聚祥存在债务关系。法官说明来意并征得这家公司同意,立马依法扣留其36800元,准备近日办好相关手续后交付汪女士。办妥此事,法官们仅仅用时30分钟左右。

  6月22日上午,青县法官告知汪女士,此案已经办妥。得到这个信息,汪女士携同老公李先生,高兴地请人赶作一面锦旗,当天下午送到青县法院执行庭(见图),于是才有了本文开头一幕。

  “我们是外地人,说句心里话,起初担心法官袒护青县知名企业同聚祥。我们也做好打不赢这起官司的准备了,于是硬着头皮作最后一搏,如果拿不到欠款也就认倒霉了。做梦也没有想到,青县的法官们这样公正执法,令人敬佩!”汪女士、李先生激动地说。

稿源:长城网
编辑:董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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